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妻要离婚怨他人 男子砍伤堂嫂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05-20    作者:孙新律师
夫妻二人分居两地,丈夫且经常夜不归宿,妻子欲与其离婚。不仅不思反省,竟认为是堂嫂挑唆所致,携带菜刀找自家堂嫂“算账”,将其砍伤致轻伤乙级。2013年5月13日,江西省铜鼓县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华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4月16日12时许,被告人陈华的妻子李玫、岳父李水生到陈华家与其协商离婚事宜,并以陈华经常夜不归宿为由认为陈华不宜抚养小孩。陈华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反而认为是其堂嫂仇英透露的消息才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当日14时许,越想越气的陈华在自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找到仇英,与仇英争执了几句后,陈华拿出菜刀朝仇英砍去,致使仇英左手腕、右肩、大腿等多处部位损伤。经鉴定,被害人仇英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案发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陈华与被害人仇英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华持刀故意伤害仇英身体,致其轻伤乙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华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相应增加刑罚量。被告人陈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且与被害人仇英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同事鉴于本案系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导致矛盾激化而引发的,又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