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博发生口角互殴,一男子故意伤害被判刑
当今社会,赌博已然成为一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正之风,而因赌博而产生的犯罪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广西来宾市两男子因赌博问题发生口角,进而纠结帮凶相互斗殴,导致双方当事人均受伤。2013年5月20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林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年,被告人黄林仁与黎纪健(另案处理)曾因赌博发生争执。2012年4月24日下午4时许,黎纪健在来宾市兴宾区陶邓乡街上向黄林仁索要医药费时,引起双方争吵,后黎纪健和黎合分、黎纪敢、黎纪远等人(均另案处理)便追打黄林仁,黄林仁在被追打过程中,从一个卖刀的摊铺上捡起一把菜刀朝殴打自己的黎合分脸部砍去,黎纪健和黎合分、黎纪敢、黎纪远夺下黄林仁手中的刀后,继续殴打黄林仁至其昏迷倒地,后黎合分、黄林仁被送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黎合分和黄林仁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案发后,被告黄林仁已取得了黎合分的谅解。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在被多人追打的过程中进反抗,系防卫过当,应对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林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黄林仁系防卫过当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黄林仁与黎纪健曾因赌博发生挣执,后又因医药费问题再其争执,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故意,故被告人黄林仁的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其辩护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被告人黄林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并考虑到本案中被告人黄林仁的损伤程度亦达到轻伤,被害人有一定过错,故对被告人黄林仁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黄林仁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认为被告人黄林仁符合缓刑条件,决定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