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合同的解除:违反教师道德的法律后果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8(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聘任合同的解除:违反教师道德的法律后果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8(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严某诉北京某某大学人事争议纠纷案
【案件要旨】
1、教师应遵守教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2、教师如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高等学校可依据《聘任合同书》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解除与教师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且不予经济补偿。
苏州劳动人事律师李旭摘自《转型背景下高校人事、劳动争议判解研究》,主编李军锋,法律出版社2011年10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