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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复习备考方略(2)
发布日期:2011-06-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与过早地开始复习刑法这一做法相反,有一些考生心存侥幸,认为刑法可以凭突击“搞定”,持“一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拿下刑法”这一想法的考生大有人在。这其实是另外一种极端的做法。客观地讲,就整个司法考试来说,任何科目都不是单单靠突击就可以“搞定”的,这种不踏实、投机取巧的想法和做法,一定要杜绝。

  效果是目标,效率是基础,时间只是保障。正确处理好刑法的复习时间和复习效率的关系,法律敎育网的建议是:

  1.根据自己的知识掌握情况,从实际出发,酌情决定适合自己的开始复习的时间,但决不能太早,“战线”决不能拉得太长。本科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尽早动手,先打好刑法学基础,然后再搭建起刑法学的学科框架;在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包括大三考生),由于一直学习法律,动手的时间可以稍晚一些;在职的考生由于复习的时间相对较少,也可以早点动手复习。

  2.放弃利用最后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突击的侥幸心理,扎实深入地投入到复习之中,认真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决不放弃任何一个死角。毕竟,刑法是一个理论根基非常深厚的学科,现在的司考刑法试题中已经几乎完全没有纯粹记忆性的考点,所有的试题都建立在深刻地理解基础上。仅凭最后时刻的突击,万不可取。

  3.复习刑法,必须“细水长流”,保证充分的复习时间,时刻保持复习的状态。这同样源于刑法的理论性强这一特点。如果没有相当长的时间去理解相关理论、熟谙相关法条、揣摩相关真题,是不可能学好的。

  二.正确处理好重要考点与生僻考点之间的关系

  尽管刑法的理论性极强、难度极大、分值极高、原则性规定和例外性规定极多,但刑法的命题特点有一个“铁律”——重者恒重。重要的考点永远都是重要的、必考的。在复习时,一定要记住:凡是重要考点,怎么复习都不为过;凡是生僻考点,不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在上面。要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放在重要考点上,采用“排雷法”逐个进行击破。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好的复习成效。现将刑法总则和分则的重要考点归纳如下:

 (一)刑法总则中的重要考点:

  1.刑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2.刑法的解释方法、分类;

  3.刑法的空间效力: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保护、普遍原则为辅的的体系;

  4.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第13条“但书”条款的含义、社会危害性的内涵;

  5.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特别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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