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合同法考点口诀巧记(13)
发布日期:2011-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加害给付问题
责任危害同一(违反义务)行(为),符两(种)责(任)构(成要)件冲突。
侵权违约相竞合,加害给付最常见,
侵权违约两选一,一审开庭前可变(更)。
提起诉讼主体是:合同双方违约责,侵权所有受害人。
侵权可告生产者,运(输者)仓(储者)引起第三人。
一并起诉(生产者销售者)连带责,谁有错要被追偿,
销售(者)不明生产(者)供(货者),有销售(者)最终承担。
销售“三无”(产品)咎(由)自取,第三人责(任)亦可追(偿)。
人(身)伤(害)(特定)纪念物毁(永久性灭失)损(失),侵权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免责可约定,法定只有不可抗(力)。
侵权免责(事)由法定,产品未投入流通,投入时无(尚不存在)/(当时科技水平)不发现。(《产品质量法》第4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