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沈中民三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某村民委员会。
上诉人孙某与被上诉人沈阳某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杨加戈因与被上诉人达成和解,于2011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上诉人孙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孙某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周&x
审判员关长春
代理审判员孙某明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