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欧阳慧敏与彭维明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欧阳慧敏:

本院于2008年11月13日立案执行的你申请执行彭维明一案,已于2011年1月15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