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某,男。
委托代理人汪永灿,罗山县司法局彭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王某,男。
委托代理人林某,本案被告。
被告林某,男。
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某,该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