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赵某某盗窃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某某,男,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7月5日被汤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汤阴县公安局逮捕。现押于汤阴县看守所。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汤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于2010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庞渭军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7月5日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伙同戴xx(另案处理)骑摩托车到汤阴县X镇X村王xx的修理门市,两人以换钱为由发现王xx存放钱的地方,然后被告人赵某某又以买自行车架为由将王xx骗到后院,戴xx趁机将王xx放在床铺下的3200元现金盗走,被发现后王xx拽住摩托车不让走,戴xx驾驶摩托车将王xx拖伤后逃跑,被告人赵某某被当场抓获。

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赵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称钱是戴xx拿走的,不知道是多少。

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5日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伙同戴xx(另案处理)骑摩托车到汤阴县X镇X村王xx的修理门市,两人以换钱为由发现王xx存放钱的地方,然后被告人赵某某又以买自行车架为由将王xx骗到后院,戴xx趁机将王xx放在床铺下的3200元现金盗走,被发现后王xx拽住摩托车不让走,戴xx驾驶摩托车将王xx拖伤后逃跑,被告人赵某某被当场抓获。案发后,赃款已退还失主。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当庭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证实其和戴xx到北五陵村王xx的修理门市上换钱时发现王xx床铺下有钱,我让他到后院找车架,戴xx趁机偷钱时被王xx发现,后戴xx骑着摩托车逃跑时将王xx拖伤,听王xx说被盗了2000多元钱。

2、被害人王xx的陈述,证实有两个中年男子让我给他们换钱,在我从床铺下拿钱时被他们发现,后他们提出买自行车,其中一人和我到后院,隔着墙上的洞看见另一男子在我床边站着,我感觉不对劲,赶紧跑过去,那个人骑上摩托车准备走,我拽着他的车不让他走,他骑着摩托车将我拖了十几米远。我被盗了3200元现金,有10张100元,其他都是10元和20元的,后来抓住了未上车的小偷。

3、证人王好x的证言,证实有两个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到我家借钳子,并提出换钱,我没有给他们换。停了四十分钟,见我村的人在坑边围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让我换钱的,听群众说他们偷了王xx的钱,另一个人跑了。

4、证人王恩x的证言,证实其见王xx被一辆摩托车拖了十几米远,我和村里的几个人将另一中年男子抓住。

5、证人王x海的证言,证实其父王xx拽着一辆摩托车,那摩托车拖着我父亲,我就骑上摩托车去追,另一男子想上车没有上去,他就跑,我撵他到东边河边时,因前面有人拦着,他就跳到水坑里,后他从水坑里上来不让我们报警,说往他家里打电话,给我们拿钱,正吵时,派出所民警来了,把那个人带走了。

6、汤阴县公安局扣押被告人赵某某的现金及照片。

7、浚县人民法院(1990)汤法刑一判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证实戴xx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8、被害人王xx被拖伤照片。

9、汤阴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王xx左侧锁骨骨折,左侧第四肋骨骨折伴错位,属轻伤。

10、被告人赵某某的户籍证明。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赵某某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7月5日起至2011年1月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张强

审判员李秀荣

人民陪审员王金柱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吴文广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