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安阳市X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某某,董某长。
委托代理人董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李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王某甲。
原审被告,安阳市殷都区X街道办事处北辛庄社区书展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王某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