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勤超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年华,上海张年华(略)事务所(略)。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戴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唐秀红,上海市海华永泰(略)事务所(略)。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公司。
负责人高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崔冽,上海海义(略)事务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