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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问:1.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指的是注册地?2.前部分规定很明确,后部分三倍规定是什么意思?与前部分是什么关系?
提问时间: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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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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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1.合同没约定条款,是怎么认定是用人单位注册地还是合同履行地?2.前部分规定很明确,后部分三倍规定与前部分不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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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用人单位注册地就是他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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