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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

《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这个法规裁员后,需要给员工补偿n+1吗?
提问时间: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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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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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合同法四十六条写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是指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格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还是需要给员工的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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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n,也就是补偿金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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