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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我公司是7月10日停产,部分员工在工厂值班,部分员工休息1、到现在是否算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果超过,我们核算工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核算,前面10天出勤有加班的是否需要核算加班费2、如果没有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标准支付,这个工资标准是指哪些,前面10天出勤有加班的是否需要核算加班费
提问时间: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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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一个发薪周期,主要看是上发薪还是下发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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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我们的考勤是每月一日到月末最后一天,发薪日是次月的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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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属于下发薪,周期应该是8月工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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