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到:自房产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三十日内付清余款。目前已经做了测绘,也到房管局办理
我卖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到:自房产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三十日内付清余款。目前已经做了测绘,也到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也缴清了税费,现在所有材料已经在不动产中心排队办证,可前前后后已经花去了三十多天,还需要约一个月才能拿到证。 我催乙方付尾款,乙方说要等到拿到不动产证才行。我说房子早就过户到你名下了,也超过三十天了,他却说时间要以不动产证上打印的时间开始计算。 请问我和他的说法,在法律上谁才是对的?
提问时间: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