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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写着:付款方式,双方商定,合同鉴定付定金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过户拿到回执单,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写着:付款方式,双方商定,合同鉴定付定金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过户拿到回执单,付清全部房款贰拾捌万贰千捌佰元整,剩余保证金贰千捌佰元(2800元)在甲方把本次交易房产成功交接给乙名下时当场支付。但是补充条款写的是: 1、甲方同意本次交易房产作委托公证到乙方名下,同意公证期限为2年。同时办手续时间写的是:双方的定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 合同是6月23日签的请问下,这样的合同正常吗?卖方有什么风险吗?
提问时间: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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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把合同发给律师审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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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过律师审核合同需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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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知道哪里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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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费用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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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我这边收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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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需要的话,可以把合同发过来,我帮你详细看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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