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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年限的计算

经济补偿年限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最后一段说: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人在一家工厂自2002年连续工作九年,今年合同期满后,厂里通知我不再续签,并以上面的那句话为由,只补偿我三个月的工资。请问我之前的六年工龄都不算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G651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3-1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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