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经济补偿分段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分段如何计算 现有一员工,06年8月1日入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开始时间07年1月1日,结束时间2010年12月31日,现被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合法解雇,07年度年平均工资20000元/月,解雇前12个月平工资30000元/月,请问该员工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方法一 
补偿年限分段:08年以前工作年限1年4个月,按2年计算,补偿2个月工资;08年以后2年近1个月,按2.5年计算,补偿2.5个月工资。
月工资标准分段:08年以前的,按07年度平均工资20000元/月计算;08年以后按社平均工资3倍10863元/月计算。
合计:20000*2+10863*2.5=67157.5
方法二:
补偿年限与月工资标准仍分段计算,只将方法一的08年以前月工资标准改为30000元/月(实际离职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他相同。
合计:30000*2+10863*2.5=87157.5
方法三:
补偿年限分段计算,月工资不分段,统一按社平均工资三倍计算,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在08年之后,新法优于旧法,基数就应该按劳动合同法标准计算。
合计:10863*(2+2.5)=48883.5
方法四:
补偿年限、月工资都不分段.全按旧法(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因为该员工最后一期劳动合同07年签订,存续至今,根据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应按旧法计算。
即工作年限从06年8月1日至2010年1月25日,共计3年近5个月,按照4年计算,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月计算,没有3倍限额。
合计:30000*4=120000
方法五
补偿年限、月工资都不分段,全按新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即月工资按照社平均3倍计算,补偿年限3年零5个月,按3.5年计算。
合计:10863*3.5=38020.5
请问:各位赞同哪种算法或都不赞同,并请说明理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se5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2-03 11: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