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生育二胎的在单位每天上班8小时,公司可否另给增加工作量?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私人小公司从2010年10月7日上班到现在(2011年9月份因效益不好,原老板将公司转让给现在的老板,法人变更为现在的老板,但公司名称等均不变,),公司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任何保险,今年因为没有拿到准生证生育了第二个小孩(二个小孩均为男孩,大小孩子现在4岁8个月),元旦时提前一个月请产假回家待产,(请产假时间为元月1号至4月5号,但3月19号就上班了),回来上班后老板让尽快将工作做好,后以不符合政策为由,没给一分钱产假工资,元旦及年假也没有,(本人是做会计的,公司只有我一个会计,请假期间的工作在休假期间及回来后做好),现在小孩98天大了,本人每天正常上班8小时(其他职员每天上班9小时,领月薪的,没拿加班费),在不另付工资的情况下,老板让我兼管仓管的工作,还说我不能以有小孩为由每天只上8小时班,不能影响生产,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要向什么部门请求帮助?麻烦回答详细一些。谢谢!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了,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今年因为没有拿到准生证生育了第二个小孩,在生产的时候公司以没有准生证为由没有批准3个月的产假,只批了3个月的事假,请假期间没有一分钱的工资,现在小孩2个月大,本人已正常上班,我向公司提出要求每天要一个小时的给孩子哺乳的时间,公司有以我没有准生证
我上班的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6天,晚上经常加班,一加就是3个小时,有时还超过。但劳动合同实行
我上班的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6天,晚上经常加班,一加就是3个小时,有时还超过。但劳动合同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这样合法吗
我们公司原来是“做五休二”现变成“做六休一”但是原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变为7小时,这样合法吗?
我们公司原来是“做五休二”现变成“做六休一”但是原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变为7小时,这样合法吗?
爸爸和弟弟在一个工作单位上班,弟弟被砸伤,爸爸照顾弟弟的时候突发脑出血,公司有责任吗
在照顾我弟的时候公司没有第一时间安排手术,老爸又累又急,所以突发的脑出血。公司有责任吗?多少责任啊?
先谢谢给你们了,我是在2011年12月13号在一家日本料理店做每天九个小时的计时工,但是在2012年2月29号被老板无故辞退,用工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工合同,请问我能拿到补偿吗?能拿多少?迫切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公司安排下午16点上班第2天早上8点下班,连续工作16小时违反劳动吗?
公司安排工作时间,第1天早上8点到下午16点30分下班.第2天下午16点到第3天早上8点下班,第4天休息.第5天重复第1天以此类推.请问这种安排违反劳动法吗?全年节假日不休,公司类型是酒店,工作是前台.
占地修路地先交,单位接收劳务公司去报到,没签合同去上班,后来签无固定期合同管理中心去报到,要求工作实
占地修路地先交,单位接收劳务公司去报到,没签合同去上班,后来签无固定期合同管理中心去报到,要求工作实现不了,在工作关系的单位上班算临时工,还没签合同。后来属于单位职工工作关系可是没签劳动合同,到法定年龄职工要求退休不让退,连续上班三险继续缴,退休费领不到,工资还领的少。 就是上班不签合同,签了合同不
产检后回公司上班,把我的工作内容换了,而且工作单位的所属公司也和之前签合同的不一样了,就口头通知我,也没出具调动函,请问无调动函对我的利弊哪个大,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离合同到期还有1年半,像这样的情况我自己要求辞职的话能得到赔偿吗。现在还是哺乳期
产检后回公司上班,把我的工作内容换了,而且工作单位的所属公司也和之前签合同的不一样了(前后两个单位都是一个老板的),就口头通知我,也没出具调动函,请问无调动函对我的利弊哪个大,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离合同到期还有1年半,像这样的情况我自己要求辞职的话能得到赔偿吗。现在还是哺乳期
我们私人单位,每天早上8点半上班,12点到14点休息,18点下班。每周六也要上班,9点到17点。公司不承认是加班,员工应当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另外依照本地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每月应当个人承担的缴费数额是220元左右,但是目前公司每个月扣我们289元,还没有住房公积金,这是否合理合法呢?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