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勘验图和对方的土地证上的距离不符,最后法院依照土地证来判决此事。这杨的判罚合理吗?
我是山东省乐陵市郑店镇东街村村民郭刚,因房屋纠纷一事法院对我的判决有失公平。我多次上访镇政府、土管局均无结果!
事因:1989年我家填平公路沟并在上面建屋做点小生意,1991年兽医站分两次征用我村土地共10亩,1991年秋兽医站把我家告上了法院。说我家的房屋地基是属于兽医站,当时农民不懂法律,就在1992年4月乡政府强制拆除我家的房屋8间。当月月底我村支部书记为了给村民一个公平,就重新丈量兽医站所征用的距离和范围,结果我家没有占到兽医站征用的土地中,随后我家就在原址重新建屋一直住到现在。去年兽医站的土地被王某买了,王某为了赶走我家,2008年10月24号我爸爸因与王某商讨我家土地没有协商好,起了冲突随后就被带到杨安镇派出所关押五天后强制我爸爸签字后才被放出来,(我有疑惑的是我们郑店镇有派出所,为什么被带到杨安镇派出所,这是因为王某(杨安镇的领导)背后捣的鬼也是乐陵公安局的监管不当)。2008年11月份王某以兽医站的名义又一次把我家告上了法院,理由是:我家现在的房屋地基都是兽医站的,王某通过关系拿到了1992年国家给兽医站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征用东街村土地10亩)这是正确的。有疑义,的是土地证上的长宽距离与现实不付,再就是现在这片土地包括我家足够有13亩土地。(注以前卖土地的村长和以前兽医站站长都健在,他们可以出面作证)。乐陵法院并没有来实地考察就下决了判决书,理由,是法院依国有土地证做判决 。当时我就上诉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的理由:是要求法官来郑店镇看看实际土地的大小。 从2009年6月24号到8月31号我多次要求法官来郑店看看实际情况。结果一次都没有来。2009年8月31号德州法院下了判决。理由,也是依据土地证,维持原判。我想说明的是没有土地那来的土地证,不去看看事实就下定论,这可能也是王某在背后抄做的吧。 法院一次次的伤害我的家庭,我内心十分的难受,因为我有理啊,然而在德州市没有叫我说理的地方。于是我选择了上访,由于某人是政府官员和畜牧局领导的关系很铁,我在乐陵市上访均无结果。
为了不叫父母再次受到伤害,希望社会的好心人帮帮我。
我起诉我爱人的理由因为他爱打麻将,不顾家,还有他曾因为小事打我,那时候我在坐月子,他用手掐我脖子,用刀杀我们没满月的女儿威胁我,我提供给法庭的证据是他在事后写的保证书,把详细的过程都写了下来,还有我们的财产,是在我们登记之后他妈给我的彩礼钱买的,还有房子是婚前买的不假,可是我在结婚时要求他母亲把房产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安商初字第644号 原告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丘市经济开发区莲花山西路。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被告某某,自由职业人。 原告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某股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一新建房屋前有一脚手架未拆除,在房屋主人和脚手架管理人全然不知情下,某天下午一人突然把一板车靠在脚手架上,晚上一不足7岁的小孩在无监护人情况下(其家长去打麻将去了),23点左右外出烤烧烤,被人意外发现在板车下,抱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长上诉法庭,思南法院判决监护方承担50%的责任,板车主人承担20%的责
案件原由: 东至县昌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梅林苑小区建造的6号楼和7号楼相毗连,6号楼(原告)305室的卫生间窗口直接开向7号楼(被告)304室的与主卧室相连的北阳台,(按照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的约定,阳台应该是全封闭的),这样,原告卫生间里的臭气、湿气唯一的出口就是被告的主卧室,显然,这样会污染被告的室
本人用河东区鲁山道的“小二楼”和河西区小海地的“小二楼”互换19年了,小海地的“小二楼”现在拆迁,对方不换了。河东的房子是1990年的时候我母亲单位分的(个人出资3000元,有出资凭证),但是房本名字不是我母亲的,我母亲单位买的几十套“小二楼”的名字都是同一个人的(单位买房的时候还没有确定分给谁)。分给我母亲
我订婚花了11000,因为女方不忠我要退婚为什么法院只判77000元。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我订婚女方要了11000元,因为女方不忠我要退婚为什么法院只判7700元。这样的判决合理吗?找律师还花了1千多。说明:我们没有登记。因为我长时间出差,在一起的时间也不多。 11000元当时是经过媒人给她的。
民事刑事案己立案,可法院以找不到被告又给撤案了,法院这样做合理吗?还有其它办法吗?
经济上的刑事案,当所有材料齐全也立案了,法院打电话让被告来谈话,从被告接到第一个电话后就关机了,后来法院要我们自己找人,找到后通知他,我们只有找到对方的家人,法院将通知单给了他家人,过一个月后以找不到人给撤了,难道钱就白白给对方了吗?我们要是有办法还要法院干嘛,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是2007年车祸,伤残一级。确定工伤。只因在岗上班不满一个月,无法确定其工资收入.于是,青山法院判决按上一年度社评工资60%里面的90%来计算(19759元/年×60%÷12月=988元)。其中包括医疗补助金(988元/月×26月=2568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88元/月×24月=23712元),护理费为本人工资(988元/月×50%×12月×10年=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一公司员工,公司结业前就安排我在这公司的写字楼物业管理处上班,公司结业后写字楼也分别卖给了几十名业主,这管理处是没有工商执照的,前管理处主任跟保安签了合同后几个月就辞工了,我接任做了主任,现在保安合同期满辞工后就去法院起诉我没给加班费,而法院也一二审判决要我给他,我也是打工的,我也不是法人,
我的朋友因为他另外的朋友盗窃了一家4s店,当时她也在车上,但并没哟参与!事后她就离开了,最后听说他朋友被捕把她也供出来了,警察打电话给她,只是叫她去解释一下情况就行了,没有想到去了就被扣押在那里,她当时是自己过去的!一年多了才判,判了四年、四个月以前判的,她当时不服,上诉!到现在也还没有音信,不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