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下达解除劳动合同书,要求离职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理由是不能胜任岗位。强调一点,我是2010年5月6日就开始进入该公司工作的,并且在当年的九月就获得过优秀证书,并且公司欠发我的提成以及7月工资都未结算详细,除此之外,我查询了一下,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下达解除合同要求,应该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以及按照工作年限有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已经提交劳动局,调解失败,现在准备走仲裁程序,请问如果请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样?
因公司要统一定制工作服,管理人员需交费700元、普通员工需交费420元。 而且公司规定,若不购买工作服的员工,一律开除。 请问各位律师,若因不购买工作服,而被辞退,是否有权益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如果有权益要求,那么这个赔偿该怎么算?我们都是签了劳动合同的。 对了,这里补充下我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我是2005年9
公司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不给补偿,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谢谢.
公司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不给补偿,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谢谢.
2011.6.3号上班,试用期3个月,,但没有签试用期合同,期间业务水平没问题,2011.6.22但收到人事部通知,公司人员编制满为理由,被辞退。请问这样的理由我有什么补偿吗? 我已经办了离职手续,但未付工资,我还可以到仲裁申请吗?
我于2001年到公司上班,2007年年底公司购买了保险,2011年公司以我不胜任岗位要求对我辞退,请问我是否能要求公司赔偿?如何赔偿? 公司辞退我时,我的工资是高于当地基本工资三倍的!
我是在一家公司的直营店面上班,今年19岁,在2010年6月份加入这家公司的,今年6月份才签合同,2010年的没有签过,在今年6月底我提出8月份会离开去上学,当时没有写辞职书,区域经理说让我做到7月底在离开,在7月4号下午区域经理就在店面说我之前做错的事,第二天下午又以我在店面乱搞,快走了在新员工面前乱说话为由让我签
你好,我是05年进入A公司,05年至09年先后与A公司签订过两份各一年期的合同,于09年4月A公司投资与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我被调入到C公司继续工作,A公司给予相应补偿后,我并与C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2009.4-2010.4,第二份合同签订时间为2年期即:2010.4-2012.4,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给我一封信件说我工作不积
我们公司有一名员工最近因为违反了公司制度被辞退,该员工刚来公司时签订了试用合同,因从事业务工作,一直没什么业绩,不符合公司的转正要求,因此工作了将近9个月也一直没有签定正式合同,现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我们觉得挺怨的,该员工作为业务人员即没有给公司创造任何效益,公司照样为其开工资,
我从2008.7.26签订的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一直在公司工作。现在公司以工作态度和解散工作组的名义辞退我,请问我能获得什么赔偿?(公司说给出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我与2010年12月受雇于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于2011年8月1日说要辞退我,事先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只是说业绩不达标。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还有就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购买社保,请问关于社保方面我能否要求公司补偿? 补充:社保是入职后什么时候开始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