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胜任岗位要求辞退员工,能要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证据证明不胜任的,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本人工资超出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计发赔偿金。
这需要证据证明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