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不锈钢压延工作,职位扎机副机手。工资计件,正常3000左右。
厂里有写公告(小黑板上),副手开机罚款1000元。
我承认我是违反了厂规,开了一道(10分钟),并未造成重大损失。厂里罚款通知如下,副手擅自开机罚款1000元,主机手500元。
想了解下是否合法,这样罚款相当于我工资1/3了,是否有解决方法。怎么感觉我们这边小厂都没什么劳动法的。(我们都没签什么合同的)。
补充:我的职责中有看好板面,把好质量关吧,(不能100%保证,总有个万一)出了质量问题厂里也会罚款(客户要求赔偿或退货,厂方有损失的情况下),罚款几百元之间不等。去年两个月我罚了1000元(工资里扣除),这是合法还是?现在厂里公告有写出了质量问题全权负责,如果一卷钢带有问题客户不要了(几万块),我们打工的怎么赔得起?
就算不合法,到劳动监察投诉,会有用吗?我个人觉得不可能引起重视,归根到底劳动法对我们没有实际利益。
我爱人在一家公司做厨师,此公司对员工免费用餐。因偶尔会剩下一些饭菜,被他倒掉(不多)喂鸭子(鸭子是公司养的)。再有就是给老板娘吃的酱牛肉少了一块(生牛肉5斤酱成牛肉后切成了6块,老板娘吃了5块,少了一块),经过查找,是老板娘的弟弟吃了(她表弟管食堂,并承认是他吃的)。但因此我爱人也要被罚款1500元(我爱
我单位有一在职员工意外身亡,单位一直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请问这个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是个什么样的标准?
杨律师:您好! 我是浙江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伊美汇》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并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
我是浙江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的经济赔偿。谢谢!山川
我是浙江义乌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转正后,于2010年12月中旬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赔偿与补偿,谢谢!王先生。
你好,我是05年进入A公司,05年至09年先后与A公司签订过两份各一年期的合同,于09年4月A公司投资与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我被调入到C公司继续工作,A公司给予相应补偿后,我并与C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2009.4-2010.4,第二份合同签订时间为2年期即:2010.4-2012.4,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给我一封信件说我工作不积
你好!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发生口角及肢体发生接触,造成直至双方均住医院医治。 请问如何解决双方矛盾,在法律上如何解决。(公司老板亲戚先动手,员工在忍无可忍的条件下,拿刀砍伤肇事者),事发后,员工主动承担医药费用。
我们单位与原告发生租赁合同纠纷案,6月28日接到原告的民事诉讼状,7月5日接到法院的传票要求本单位7月21日下午15:30到庭开庭。因本单位缺席,7月21日下午五点左右收到法院的《限期举证通知书》,限本单位于2011年7月26日提交付款清单或到庭兑帐,本单位未出席。2011年7月26日收到法院落款日期为2011年7月21日的《限期举证
公司在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了清算工资的方法,从而导致员工在离职办理工资结算时被克扣了一部分工资,请问,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