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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经济赔偿问题

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经济赔偿问题 我是浙江义乌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转正后,于2010年12月中旬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赔偿与补偿,谢谢!王先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def……(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7-2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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