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五年劳动合同,2016元月1日到期,公司不再续签
我与公司签订五年劳动合同,2016元月1日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但公司从深圳搬迁到外省,
连续工作12.5年,2009年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我1997年7月参加工作,被总公司安排到一个子公司工作,2002年该子公司改制为合资公司,要求我们和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和该合资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先后续签了2次共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07年底。至此,我已工作10.5年。2007年底,该合资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又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
我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到期前25天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
我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到期前25天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呢? 再就是,我是2010年2月5日合同到期,2月份工资怎么计算? 当时公司签订合同时,口头承诺每年是13个月的薪水,公司在和我结算工资时是否应该给我第13个月的工资呢? 谢谢,请帮助我解
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当时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与同岗正式员工报酬的差
我是2003年7月份到烟草公司上班的,当时是临时工,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07年12月通过考试竞聘为合同员工,当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约定劳动报酬,同岗正式员工每月的工资为9000左右,而我每月工资为3500元。今年12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从2007年12月到现在跟同岗正式员工报
律师你好,请问,我在现公司工作了四年,签了两次合同,第一次签了1年,第二次签了3年到今年底到期,公司将不再和我续签合同,而是将我的劳动关系转到了劳务公司,要我跟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两年期限。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该对我做出补偿,我该如何去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广东广州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问题 我公司有个员工2009年1月10日入职,2011年1月9日合同到期。全公司员工都不愿意与她合作共事,因此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她影响大家的工作。所以公司计划提前一个月12月9日通知她不续签劳动合同,12月10日起也不准她过来上班了不
您好,我在一家外企,由于公司有人头制度,要求我与第三方签的临时劳动合同。合同期7个月。合同到期后第三方要求我签一个辞职信,说是他们公司办理合同解除的流程。。是否合法。我应该怎样维权。
08年之后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之后公司不再续签
我是04年进的公司连续签了4次劳动合同,其中08年后签了2次固定期合同,今年本来可以签无固定期合同,但公司方通知不再签订合同了解除劳动关系。现在我是可以要求赔偿或补偿(08年前是否也算)?
我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到期前20天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
我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到期前20天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这样可以得到补偿吗?应该补偿多少?
我是08年4月进的公司,跟公司签署的合同说我属于外派人员(上班在现公司,工资由第三方代发),08年第一次签署合同在10年到期,在10年又第二次续签合同,到13年年底到期,但在13年3月份,又重新签署合同,转到自己公司的旗下(上班还在现公司,工资还有第三方代发),如果这种情况下,之前签署的合同次数是否能按2两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