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1 解除劳动关系 2工作期间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 11520元 3 99年到01年44个月未交的保险金给于补交 8800元 4 离职经济补偿金12个月的工资 5 仲裁期间或未办理离职手续前的工资 6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12个月
事实与理由:我99 年到公司上班直到现在一直在这公司上班12年。前44 个月未交养老金(我有会员证可证明入厂日期)2 工作期间别人都是150%计算延时加班,唯有我们按100%计算,每小时4元计算,计算基数按1200元, 我的工资是2000元,星期天、星期六未算加班费,(工资条可以证明)。合同未签愿意是当时提供的合同是空白的,有合同在可以证明。工作期间常常超规定加班从未给补偿 未安排补休(有时生产不忙未生产可以算安排换休吗?)忙时一个月不停我们是12时制。今年取消带薪年休假也未加补偿,其中3月份从加班小时中扣去64小时强制休假名曰换休实则变相克扣我们的工资。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和身心健康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请给予支持。
假如你是法官你支持哪些请求给个理由。证据有会员证(工会)、记录薄工资条空白合同等。还还需要啥证据请指点。具体
上面写的仅是内容 不要说格式不对。
我在一家民营医院工作,无故被辞退后申请仲裁,仲裁委说属于人事仲裁,不予受理,我因其他原因15日没起诉到法院,现在已过了2个多月,还能向法院起诉吗?法院受理后会不会以超过时限驳回请求? 据仲裁委的人说本地区没有设置人事仲裁这个部门,只能到法院起诉。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我下面一名员工,有工作合同未到期,被调动也不去新岗位,原岗位已被别人顶替,目前正在僵持中。她却去申请仲裁,说我变相辞退她,要补偿。合法吗?
今年8月11日我应聘了一家公司的通信维护专员,第二天我就去跟一个从榆林过来的维护人员一起去干活了,每天干活时间不规律,大概是到8月20日,这边的工程基本完工了,他们就回榆林了。我没有过去,到了23日的时候,公司那边打电话叫我24日,去和过来的一个小伙子干活,我想了一下,每月给800-1000元,也没有具体说多少,每天
在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工作九年【刚上班半年为试用期--领一半工资】,于2002年1月1日上班,于2008年年底单位跟本人之间签订了聘任证书【专业技术人员】3年,但没有签订合同。在本单位上班至今,有许多不够资格的人员办理了合同手续---“因为有关系”!!!而本人却在办理所谓的【人事代理合同】时,被上级机构【县卫生局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怀孕三月的女方在有合法的证明的情况 男方父母却以死要求打掉孩子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在去医院手术的时候被医院告知子宫壁太薄不宜手术 男方爸妈还是坚决的要求打掉孩子办理离婚手续让男方可以和父母相中的女孩结婚 现在女方的孩子只能生下来 寻求一下大家的帮助 女方在孩子生下孩子
09.11.1进这家养生馆时是经由这个老板的朋友跟我说,让我过去帮忙(因为这家养生馆去年9月底刚开张,很多制度规范上不够完善,因我从事人事管理很多年),于是签订了合同是2009.12月1日至2010.11.30就是一年,但在2010.4月份时我因要去学校给学生做培训老板就允许我出来了,5月份因学校要外派我去外省,所以我就拒绝了,于
这样的劳动及医疗补偿协议有效吗?可以撤消吗?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吗?
律师您好: 我父亲自2008年2月14日开始在北京金鑫兴医用橡胶厂当锅炉工负责烧生产锅炉,于2010年6月28日在其单位突发心力衰竭而住院,同年7月5日出院至今在家药物治疗。我父亲在其单位上班为24小时一换班和另一位师傅一整天一换,月薪800元,未上任何保险。于2010年11月25日左右单位已签医疗补偿协议条件之一为要挟的情况
公司把我原来所在的部门拆了,借此让我调到别的部门去,奖金也没有了,好逼我自动离开公司,这样的情况我也可申请仲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