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数安排补休。除国庆节全天加班以外,从今天开始的三个月内,全公司每天加班两个小时,周六、周日一律不休息。等完成任务后,公司将比照国家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标准,给全体人员放假,让你们大家集中休息一段时间。”经历一个多月没有休息的连续工作后,一些员工因感到疲劳而申请周日休息,同时主张国庆节期间应支付加班工资而非安排补休,但遭到公司拒绝,并被告知,周日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同时扣发当月奖金。众员工实在受不了这种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保护他们的休息权和依法应获得加班费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13111(广东)
提问时间:2010-05-20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