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的劳动及医疗补偿协议有效吗?可以撤消吗?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吗?
这样的劳动及医疗补偿协议有效吗?可以撤消吗?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吗? 律师您好:
我父亲自2008年2月14日开始在北京金鑫兴医用橡胶厂当锅炉工负责烧生产锅炉,于2010年6月28日在其单位突发心力衰竭而住院,同年7月5日出院至今在家药物治疗。我父亲在其单位上班为24小时一换班和另一位师傅一整天一换,月薪800元,未上任何保险。于2010年11月25日左右单位已签医疗补偿协议条件之一为要挟的情况下我父亲递交了辞职申请,并签了一份签医疗补偿协议,协议为手写,在其中规定厂子补偿给我父亲一万元医疗补助并已发放。昨天我打电话向厂子询问我父亲的加班费问题时厂子领导说已经给过了,我说那只是医疗补偿,而厂子领导却说是医疗与加班合计的补偿,我打电话向家父询问时,家父说他签的只有医疗补偿并没有加班补偿事宜,不过当时家父注意到这个协议有一些空字空行部分因以为是格式上的问题还因急需药费继续治疗就没太在意,就签署了协议!现在不知何故原先空缺的部分被填上了劳动争议的部分!此协议只有一份在厂子保管!
请问:
1、此协议合法么?
2、此协议是否有失公平故意添加少算加班费条款,协议是否有效?
3、此协议只有厂方有一份是否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否有效?
2、可以申请仲裁撤销或部分撤销么?
3、还可以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么?
4、我父亲是农业户口可以要求单位补上保险金吗?可要求单位向个人发放未上保险金吗?
5、由于家父单位考勤制度不完善我们缺少有力证据,请问可以申请举证倒置吗?
6、请问像我们这样情况仲裁或起诉胜算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ezic……(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05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