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08年前后要分开计算吗?比如员工06年4月入职,09年3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几个月经济补偿?
公司因为经济原因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上面说补偿金发放的月数按照工作年限折算月份来计算,也就是满一年补一个月,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我现在迫切想知道的是,在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前12个月工资总和是否包括今年一月份和工资一起发的年终奖金呢?还是说仅仅按照一月份的工资加上
由于公司拖欠本人08年11、12月份的工资,现要求经济补偿不知怎么计算?请指教一下,谢谢! 具体情况:本人是04年10月29日进厂的,并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之后每年签合同一次,最近签订合同期限是08年10月29日至09年10月28日,现在是09年3月份了,因欠工资我想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按照新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新劳动法
我是2005年11月份入职该公司,一直到2007年3月份才签订了一份从2007年3月份至08年3月份的合同。但在合同未到期前又签订了一份2007年7月份至2007年12月份的合同;之后又签订了一份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的合同。当合同到期时,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实际上我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3年零2个月。这种情
我2004年9月进厂,合同到2008年4月.之后又签了两年合同到2010年4月. 现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是分两段计算吗?(工资超过东莞平均工资3倍)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是2002年7月11日进入一家外资企业,签订三年的固定期劳动合同(2002年7月11日--2005年7月11日),合同到期后又签订五年的固定期合同(2005年7月11日--2010年7月11日),可是到了2009年2月公司提出与我解除直营劳动合同再签外协合同(原因是公司为避免十年无固定期合同,想把直营员工转为外协员工,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
你好!我于1991年7月23日进入某公司,今年47岁,女,连续工作时间已经近18年。今年6月24日公司告知我,由于去年经济危机的波及公司决定裁员,我被列入公司裁员名单,并告诉我每年的经济补偿按每年600元计算,公司的这种行为对吗?我应该怎样来主张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的补偿金一个怎样计算?盼复,谢谢!
我从2005年10月26日至2009年11月25日,也就是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总共49个月的时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现在要与公司协商申请申请经济补偿,是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下进行,呵呵。 一、我2005年10月126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共26个月的月工资是2500元。 二、我2008年1月1日至今共23个月时间,月工资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