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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怎样计算经济补偿金

怎样计算经济补偿金 由于公司拖欠本人08年11、12月份的工资,现要求经济补偿不知怎么计算?请指教一下,谢谢!
具体情况:本人是04年10月29日进厂的,并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之后每年签合同一次,最近签订合同期限是08年10月29日至09年10月28日,现在是09年3月份了,因欠工资我想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按照新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新劳动法实施(08年1月1日)之前是否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规定另加25%的补偿,但我的合同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是否是按照新劳动法应该支付4个半月工资的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mhe20……(广东)
提问时间:2009-03-0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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