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企业任职司机工作。一开始进去口头说明一天工作8.5小时1个星期休息1.5天。后来我一直做了45天也没休息过。虽然中间有几天1天工作5小时左右。但是综合下来1个月工作时长360多小时,而且没假期。现在还是试用期阶段,忍受不了已经离职了。他结算12月工资1782月。但12月总公时我有364个小时。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我前几天去办离职跟他讨论工资。她说我按综合工时计算,1天工作12小时。1个月工作23.5天,扣除出来的时间安排调休。如果要加班费按工资的0.6计算,说是工资里面含什么绩效工资还有什么工资。12月加班直接调到1月分调休那里。我10号晚上离职,她给我调到23号。工资还要下个月15号才一起结算给我。请问那样算合理吗? 另外还有个事情,就是12月份我出车办事,途中在高速发生点事故,晚上高速路上一个木头碰到了汽车底盘,当时下车检查发现没什么问题,就开车回单位,第二天早上出车发现底盘有液体渗漏,当时立即通知了相关领导,经得同意的情况下开去维修,结果维修后我拿费用去报销,竟然说不让报,我单据齐全,就他一句说老板不让报就了事。我离职后给电话老板,老板就推搪这个事情以后再说。请问我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追讨?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假如第一周工作时间为35小时,第二周为50小时。那么第二周是不是会给6个小时的加班费呢?如果说因为第一周的工作时间少而跟第二周的叠加在一起,从而不给加班费,这样是合理的吗? 补充:如果1月份的总工时为150个小时,而10月份的为200个小时,是不是10月份的加班费可以因为1月份的工时少而抵
工厂加班经常到凌晨3点 工作时间超过16小时 要辞职怎么办?
我在深圳某工厂上班,厂里加班最少都是3到4个小时 每天上班时间最少11到12个钟 而且偶尔还加班到凌晨3点, 感觉很累 恰好这时候家里有急事需要马上辞职回家 但是厂里不给辞职 我该怎么办呢?
我在一个室内高尔夫做前台,来之前说每天9点上班,12点下班,上一休一底薪2000,住房补助300,我们没有签合同.可是每天得夜里3点左右才能下班,18小时左右,第二天也休息不好,我做了不到10天,(4号到24号)干不下去了,老板说我走了,没人上我的班,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我之前的工资要扣除一半,而且没有加班费,300补助也不一定给不
领月薪的上班时间不是22天8小时制,加班没有加班费,触犯了劳动法吗?
我们的薪资是1700元的底,不请假的情况下100元全勤、200元奖金,不包吃住,每天都不止上8个小时,每个星期六都要上班,元旦只放2天假,说我们是领月薪的,不给加班费, 国假也不给,这不是每天都让我们加义务班嘛,我们一个月上班时间最少也有24天9小时,工资签名上显示的竟然只是22天8小时。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现在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到周五工作40小时,周六上班时间6-7小时。按最新劳动法,工作时间已超过44小时,但是每月没有超过36小时,这样,公司需要付44小时以外的加班费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平常上班时间超过10个小时,周末要上12个小时,这些都没有给加班费,合
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上了12个小时不给加班费,平常上班时间超过10个小时,周末要上14个小时,这些都没有给加班费,合法吗?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时950元一个月,我上了9天后辞职,他只按800元一个月算工资,我是做手机销售的,还不给提成。公司的这些做法是合法的吗?我应该如何算要求结算工资?
公司经常工作时间为10-12小时,但从来没有加班费,我可以向公司追讨加班费吗
公司常常要求我们工作10-12小时,但从来没有支付我们加班费。请问这样我可以向公司追讨加班费吗?
我是韩资企业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制,但有一个周日加班11小时,只给算8小时的双倍工资,请问是
我是韩资企业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制,但有一个周日加班11小时,只给算8小时的双倍工资,请问是否合法?如不符合法律法规,那请帮我找出相对应的条文规定,谢谢
综合工时制以周期为期限,每月工作时间也不应超过正常工时167+加班工时36(共203)小时吗
还是平均每月不超过总工时167和加班36小时就可持续加班?综合工时制也必须至少每周按排休息一次,不得强制加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