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前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但由于该公司上班超时但却不支付加班费,同时入职的时候还要求每个月从工资里扣出上岗培训费,合计五千元,但是却没有具体协议签订该事项。该公司在上班期间,制度苛刻,惩罚严重不合理,于是我于今年4月29日离职,没有递交辞职信,请问我这种不打招呼离职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可以直接离职的范畴?现在我递交了仲裁,要求老板给加班费和培训费,以及4月份的工资,请问老板到时候是否会以我不打招呼直接离职为由要求我赔偿损失?
我上班期间的大致情况是
我11年6月份在一私企上班至13年4月,
1.上班期间公司以交培训费为由从工资里扣除了一共5000元人民币,
2.每周上班时间为48小时,每周一休息一天。周六日上班,节假日照常上班,但无加班费
3.13年4月的工资公司没有发给我
4.上班期间公司制度不合法,例如:矿工罚款500元,下班未关门窗扣100,中午未值班扣100等
本人因为觉得此行为不合法,因此在无交接的情况下直接离职。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已支付了劳动者相关报酬,公司想通过人事降职逼迫员工自动离职时,可以向公司要求
我在该公司工作5年多了,现在公司发展好了想让我们走,又没有合理的理由。所以想通过降低职务来逼迫我们离开公司。请问舒瑜律师我们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赔偿吗?
公司需要裁员,但是不想出具解聘合同,由主管通知我说要我交接工作,然后找领导谈话协商赔偿问题,但是领导反口说没有说要辞退我,主管后来也又承认说是自己个人意思,我现在和公司闹僵了,感觉很被动,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是吉安万安人,在南昌上大学,毕业后去四川一国企上班,目前离职来到广西柳州市一个私企小单位上班。我想了解一下离职后的档案社保该如何处理?是放到工作所在地柳州的人才市场交流中心还是放到吉安抑或是万安的人才市场交流中心?柳州这边是给我这样答复的,先将档案挂到四川的人才市场交流中心,然后在家里开具个
2011.3--2013.6 工作了两年,公司没和我续签,听说做了半年,还要赔付半年的年终奖是吗,还有,那个时候签合同,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发的又出入。实际比合同上的要少,怎么办
去年8月份碰到薪资改革,因为刚好再试用期,所以人事没给涨,到今年三月份转正,人事说等到涨的时候会将以前欠的补上(只是口头承诺)到今年七月份该涨的时候,人事还没给涨,说是按照企业规定以前欠的也不补了?这个能申请劳动冲裁吗?具体要准备什么材料?
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今年暑假我本来想做家教的结果进了一个叫泰迪文化培训中心的机构,负责的是一年级到高一年级10个年级但是只给了我们3个教室,当初招生的时候对家长宣称每天会给孩子上半天的课,现在这个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和答应的一样,所以我感觉这个机构太坑人了,所以我想辞职,但是当初已经签了一份一个月的合同
公司现在裁人,我已跟公司协商赔钱离职了,如果公司发现离职前我有过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收回对我的赔偿吗?另外,从05年到11年公司就没给发防暑费和取暖费还有夜班补贴,我现在还能要求公司补上吗?
我在公司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以暂无无人员交接工作为借口拒不同意在离职申请单上签字,还以此为理由要挟我,说如果我离职,将按旷工处理,直到他们招到新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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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炫舞说我被选为二等奖,我去填写了相关资料,QQ炫舞说如不在两个小时办理就要赔8万元,这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