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妈妈在深圳一个制衣厂里上班,最近工厂要搬迁到惠州山区去,老板说所有员工要考试,考试合格了才可以去,其他就解除合同(据了解,老板可能是想提出年龄大的工人)。
我想问下:
1.老板以考试的名目解除合同是否合理?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是否可以按照n+2个月工资的数额要求赔偿?
2.该情况是不是去当地劳动局咨询,劳动局是否会派工作人员来调解?
3.还有就是,妈妈的厂里部分员工要求老板配加班费(他们几乎每天都加班到10点,一周上6天班),这个要求可能实现吗?数额怎么确定?
4.据了解,当前老板正在采取措施拖延时间,我们应当收集什么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利益?
万分感谢。
有错别字,“老板可能是想提出年龄大的工人”中是“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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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了一年合同,合同尚未到期,由于政府规划问题该房需要拆迁,房东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给予赔偿。合同上未注明违约相当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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