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9月17日签订劳动合同,但因个人原因与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我与单位商量11月15日正式办理离职手续,期间请事假,但单位告知我如请一天事假则办理离职手续日期向后顺延一天,并要求我赔偿一个月工资,我想请问在劳动法有没有这项规定?谢谢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两年了 第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第二年公司没和我签,我也没要求,但社保公司目前交着,我现在要离职,提前一个月递交了书面申请,我用录音方式能否证明我已递交了辞职报告,如果公司不批复,我一个月后是否可以直接离开。由于我是网管,管理着公司机房,且有一些固定资产,如果公司不招人 ,我是否可以在提
我已提交离职申请书,但是没满一个月,我想提前离职,但是人事部说提前离职要扣钱(提前的那几天工资没了,还有倒扣那几天的工资,也就是扣双倍的钱。),所以我就不敢提前离职了,但是我实在有事情要处理,就想把剩下的几天请假了,但是行政那边又说请假的这几天不算离职那一个月内,所以我还是得把请假那几天补上,上班满
几天前签了半年期劳动合同,但是现在我不想做了,上面说提前30日书面申请辞职,今天递交了辞职信,他说今天就给我办理离职手续了,让我把劳动合同(在我这里的这一份)交给公司,并在我的那一份的背面写上了离职证明,但是我没有拿到,两份都在公司那里。公司把资料全部收回。我没有要工资。如果以后产生纠纷,会不会有什么
2012年10月27号申请离职,并且公司同意10月31日批准我离职走人,但是公司要从十月份工资中扣除9月30号那天发的800元过节费(公司称是过年十三薪提前发的福利),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九月三十号是中秋节。 这个800元已经发过了?公司要求从10月份工资里面扣除800,请问合法吗?
我是今年8月1号上的班,试用期三个月,现在觉得不适合我所以在10月24日的时候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但一直到今天都没有给我答复,说是没有人接替我的工作,让我再等等,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在我们公司,只要离职,就要做好当月不拿工资的心理准备,这该怎么维权?
我于2010年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未约定辞职是否要赔偿违约金之类的条款,而且合同也一直未曾给我。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我续签合同,但是要我们提交了一份续签合同的申请,现在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提前了一个月向公司辞职,结果公司人事部告知我需要赔偿公司人才引进费及其他费用共计500
公司做六休一的,工资是2600,其中包含200的全勤,我是9.21日从公司离职,9月份其中3天是周日,总共上了18天的班,那我应该是得到多少工资呢?但是公司只给了1000,我电话那边说我去找劳动局咨询,那些人便说去找就会威胁我人身安全,请问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大哥帮忙解答下,感激不尽。在线等。
我是12年10月20上交的离职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领导也已经签字了。 我的押金1000元 和9月份工资2500多元,以及10月份的工资都没有发。 公司其他在职员工25号发的9月份的工资。我问了财务,说是要等我的交接完成以后才会给我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我工作的分公司在阿克苏市,总公司是在乌鲁木齐市。)我想问一下那我9
2010年7月签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xx需要,甲方拟选送乙方到xx集团内部培训进行为期一年半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为:管理制度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管理知识培训、技能知识培训,培训研修费用33000元由甲方负担(其中培训费30000元,培训津贴3000元一次性发放给乙方)。 2,xx须为甲方服务36个月。从xx-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