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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2013年3月20日报道:无业女冒充高官诈骗 7000美金换走280万元人民币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3月19日,成都金牛公安分局。警方将追回的赃款返还给受害者赵先生。

       去年,在北京工作的赵先生通过朋友得知成都有人以人民币4:1的汇率兑换美元,今年1月,他带着280万元巨款来到成都,交易完后他才发现,原本应是100元面额的美金几乎全是1元面额。昨日,金牛警方将追回的部分赃款返还给赵先生,涉嫌诈骗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落网。
  华西都市报记者熊浩然实习生蒋心意李沐摄影郝飞
  在北京从事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钱打了20多年交道的赵先生没想到,自己居然栽在了钱上。
  今年1月,他在朋友的介绍下,携带280万元人民币来到成都,与周某等人以4:1的汇率兑换美金。第二天他发现,原本应是100元面额的美金,几乎全都变成了一元面额。
  昨日,成都金牛警方将追回的价值210余万元的财物交还给了赵先生。目前,涉案的周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已被逮捕或刑拘。

预谋大半年“高官”当换汇串串
  赵先生说,2012年2月,他的一个朋友在深圳结识了一名姓赵的女子,对方声称自己是某国家机关的高层领导。
  随后,赵某和赵先生的朋友逐渐熟络起来,“几个月后,她给我朋友说,有一笔外汇生意,汇率很高,正规市场汇率是6.15:1,而她那儿是4:1,可以赚钱。”
  “我朋友慢慢相信了她,后来告诉我,让我来做这个事。”赵先生说,他起初根本不相信,并多次拒绝了朋友的邀约,但经不住赵某长达几个月的“软磨硬泡”和公关,最终自己相信了赵某,并答应了这次交易。
  “有次吃饭,赵某说这笔美金是她朋友周某的先辈留下来的。她故意给我们看她包里的大量美金,还送了我几张,我们查验后系真钞,才相信了她。”

茶坊内交易次日发现百元变成1元
  今年1月22日,赵先生和朋友按照赵某的要求,带着280万元现金,开车从北京来到成都交易,“她说这是为了避开海关和一些检查。”
  1月27日下午5点多,赵先生按对方要求,来到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南街一茶坊内交易。等赵先生赶到时,周某和赵某等6人早已等候在此,“他们从一个黑色旅行包里把美金拿出来,全是成捆包装好的。”赵先生说,他提出验钞,周某便“随意”从成捆美金中抽出几张,“面额是100元的,我朋友和对方一个人出去验钞,是真的。”
  赵先生曾提出亲自查验剩余钞票,但周某等人以转移话题等方式“巧妙”地阻止了他。最终赵先生用280万元人民币,以4:1的汇率从周某手中兑换了“70万”美金。整个交易过程约30分钟。随后,周某等人迅速离开。
  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始终对此有些担心的赵先生打开捆好的美金后才发现,原本应是100元面额的美金几乎全变成了1元,“70万”美金实际上只有7000元。他立刻拨打110报警。

锁定作案车“高官”原是失业女工
  随后,金牛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通过摸排走访和调看茶坊附近的天网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奥迪车很可能是周某等人的作案用车。通过追查该车,民警锁定了周某的住处。
  2月5日下午5点,民警在周某所住小区外将其挡获,“他开的正是用赃款购买的奥迪A8车。”随后,专案组民警抓获该团伙另4名成员,赵某也在3月2日被北京警方挡获。昨日上午,警方将追回的价值210余万元的财物返还给赵先生,其余赃款还在追缴中。
  据了解,周某等5人长期从事外币兑换诈骗,而“高官”赵某其实是一名失业女工。目前,周某等5人因涉嫌诈骗已被逮捕,赵某也已被刑拘。
律师说法:私自买卖外汇涉嫌违法
  成都著名律师陈军说,外币汇兑属于特许业务,居民如果有外币汇兑的需求,应该前往银行或到外汇局批准的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按照《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手记:天上不可能掉馅饼
  又是一个图便宜被坑的生动案例。天上不会掉馅饼,这道理大家都懂,可类似的骗局却屡屡上演。不能不说,“贪”字害人不浅。下次如果有疑似“馅饼”的东西从天而降,请小心,那很可能不是馅饼,而是板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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