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别人有女生陪伴生嫉妒 两男子出手伤人
两青年男子因嫉妒其他男生有女生陪伴,无理取闹殴打他人致重伤而领刑。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XX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张XX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1年8月16日晚,被告人梁XX、张XX伙同梁继X(另案处理)等人在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平悦圩梁村路口一间游戏室门前,以梁X德经常搭载女孩子玩耍显得太嚣张为由,对梁X德进行殴打,谭XX上前劝架,被被告人梁XX、张XX及同伙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梁继X用小刀捅伤谭XX双手及腰部。经鉴定,谭XX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被告人梁XX、张XX结伙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XX、张XX没有直接用刀致伤被害人,对造成被害人的伤害起次要的作用,均是从犯,依法应当对被告人梁XX、张XX从轻处罚。被告人张XX在实施本案行为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在庭审中,被告人梁XX、张XX的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