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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致幻后故意杀人案 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76
发布日期:2012-12-2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吸食毒品致幻后故意杀人案 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76

常某某吸食毒品致幻后故意杀人案
【裁判摘要】
对吸毒导致精神异常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也应依法对作为证据材料的鉴定意见是否应被采纳作出判断。对自愿吸毒者,即使实施危害行为当时确实因吸毒陷入辨认或控制能力不足,但因吸食毒品较之于醉酒更为负面且为法律所明令禁止,故不应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3期,总第21辑,法律出版社  201211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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