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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酒托女”诱使男网友高价消费假冒高档酒水诈骗案【学习札记177】江苏高院案例裁
发布日期:2012-12-2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雇佣“酒托女”诱使男网友高价消费假冒高档酒水诈骗案【学习札记17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77

吴某等雇佣“酒托女”诱使男网友高价消费假冒高档酒水诈骗案
【裁判摘要】
行为人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开设咖啡厅,用“酒托女”以交男朋友为名,诱使男性网友到咖啡厅高价高额消费假冒高档酒水,所得由咖啡厅老板、“酒托女”及其他参与人员按照约定比例结账、分赃,属于诈骗。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3期,总第21辑,法律出版社  201211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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