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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行社的审批(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由广东省旅游局受理,请直接咨询广东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省旅游局咨询电话:020-87513672。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材料 申请人领取广东省旅游局关于批准设立国内社的批文后,须向深圳市旅游局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然后持深圳市局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广东省旅游局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深圳市旅游局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部支行
开户名:深圳市旅游局
帐号:083892120100304025278
经办处(室):行业管理处,联系电话:82003151。
【关键词】:旅游,设立,国内旅行社
【相关链接】:
一、[深圳市旅游局]—﹥[政策法规] —﹥[旅游法规] —﹥《旅行社管理条例》(//www.szta.gov.cn/lib/detail.asp?id=82)
二、[活力广东网] →[网上办公] → [文献资料] → [资料下载] →《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gdgov.visitgd.com/wxzl/zlxz/)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旅游局
决定机关
程  序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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