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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刘小星律师成功办理兰某信用卡诈骗案
发布日期:2012-08-17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2009年以来,兰某分别在工行、招行等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由于生意上资金回笼出现问题,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泰州市中院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结合本案涉案金额,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2012220日兰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刑事拘留,兰某家人通过专业人士介绍知道刘小星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即慕名到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找刘小星律师寻求帮助。刘律师仔细了解了案情,将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兰某家人,并分析案情走向,整理办案思路,兰某家人当即决定委托刘律师办理此案。接受委托后,刘律师第一时间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详细地了解了案情,及时赶赴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会见了兰某。根据本案的案情,结合兰某供述,刘律师制定详实办案计划,并决定先行为兰某申请取保候审。刘律师从法律依据到案件的事实、社会危害、及时退赃、认罪态度、平时表现及一些客观因素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兰某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2012314日对兰某取保候审。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刘律师又从本案定罪证据的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在退侦后,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认真地补证、讨论并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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