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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内容的确定:高校内部规章的制定及其法律效力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4(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1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事关系内容的确定:高校内部规章的制定及其法律效力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4(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王某某诉山东某某大学诉人事争议案
【案件要旨】
1、高校有制定内部规章的权力,但涉及教师权益的规章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在校长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遵守规范制定的一般法律规则制定,且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授权范围。
2、依法制定的高校内部规章对职工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是补充和确定人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苏州劳动人事律师李旭摘自《转型背景下高校人事、劳动争议判解研究》,主编李军锋,法律出版社201110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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