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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小企业劳动法问答95(苏州律师李旭劳动法网络课堂)
发布日期:2012-01-13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州中小企业劳动法问答95(苏州律师李旭劳动法网络课堂)
 
95. 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是什么?如何评选、申报? (苏州律师李旭劳动法网络课堂)
 
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200元,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50元。
申报条件是:苏州市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且在生产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者;或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多次在国家、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
申报、评选程序是:由个人申报,单位或社区推荐(县级市的申报对象需县级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推荐),上报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苏州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负责初审,确定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初审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并由市政府授予称号,颁发证书。
申报材料:《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表》;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评审时间及奖励是: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首次评选表彰为2004年,下次评选在20103月份开始受理申报)。
申报受理部门是: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具体负责高技能人才的评审、日常管理等工作,地址:体育场路4号,咨询电话:051265241405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企业手册》2009年版,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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