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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20(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1-12-27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20(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黄某某诉张某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问题】
婚后夫妻买房,父母部分出资,房屋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房屋权属如何认定?在丈夫不同意情况下,妻子可否单方主张房产登记上添加自己姓名?
【裁判要点】
婚后夫妻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父母部分出资,视为赠与,在《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后分别视为对夫妻双方和一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妻子可以单方主张房产登记上添加自己姓名。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案例解读司法解释丛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10月第1  201110月底1次印刷  主编  罗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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