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郝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夏邑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夏邑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郝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文盲,农民。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以夏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郝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6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任琰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郝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8年8、9月份,被告人郝某某以被其弟打伤要看病,生活困难,要越级上访为由,四次向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谢集派出所索要人民币1720元。

2009年1月份,被告人郝某某以生活困难等理由为由,向商丘市梁园区X镇政府、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史某某等人索要人民币共计7000元,并用其中的5000元购买一辆三轮摩托车。

为证明起诉书指控的案件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宣读了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郝某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郝某某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经审理查明,2007年6月因土地纠纷郝某某被其弟郝某某殴打致轻伤。2009年4月梁园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郝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郝某某经济损失x.77元。郝某某以梁园区法院判决不公、赔偿款执行不到位,造成其家庭困难为由多次越级上访。并以此相威胁,多次向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个人索要钱,共计8720元。

①2008年8月—10月份,被告人郝某某四次向谢集派出所索要人民币1720元。

②2009年1月16日,被告人郝某某向谢集镇政府索要2000元、向梁园区公安局索要1000元、向史某某索要2000元,合计5000元,用于购买三轮摩托车一辆。

③2009年9月向谢集镇政府索要1000元。

④2009年11月3日向谢集镇政府到北京接访的工作人员张某某索要1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被告人郝某某的供述,我弟弟郝某某把我打伤,该判他三年,该赔偿九万多块钱,梁园区法院判他二年,赔偿我三万多块钱。我认为梁园区法院判决不公,所以我要告梁园区法院。我家中几个孩子要上学、要生活,我生活困难,派出所给我们调解,史某某包庇郝某某,所以找派出所并通过派出所向史某某要钱。我先后几次给派出所要了1000多块钱。我买的三轮车是谢集乡政府和我姐夫史某某出的钱,共花了5000多块钱。我去北京上访三次,第一次是2009年收麦前后,去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是2009年9月份到中纪委信访室;第三次是2009年11月份到北京后准备去中纪委信访室,被当地保安人员拦住了。

2、证人史某某的证言,证明他是郝某某的亲姐夫。郝某某诬告他包庇郝某某,所以拿出2000元钱给郝某某,拿钱后郝某某仍然告他。

3、证人张某某的证言,证明2009年9月郝某某从北京上访回来,以家庭困难为由提出要1000元钱,是镇政府的钱,我经手给他的。2009年11月3日夜,在北京郝某某又提出要钱,不然就继续闹事,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自己拿出1000元钱给了他。

4、证人刘某某、李某某、晏某某的证言材料三份,证明在办理郝某某上访案件过程中,于2009年1月16日把谢集镇政府的2000元钱、梁园分局的1000元钱、史某某的2000元钱,共计5000元钱一起交给郝某某的事实经过。

5、收据四张:证明郝某某于2008年8月20日、8月29日、9月10日、10月10日四次从谢集派出所分别领到500元、500元、200元、520元,合计1720元。

6、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09)第X号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郝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被害人郝某某经济损失x.77元。

上述证据,经法庭举证、质证,证据来源清楚,收集程序合法,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能够证明本案的案件事实,本院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郝某某多次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郝某某关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郝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11月4日起至2012年5月3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彭秋丽

审判员韩建华

审判员曹敬典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陈梅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