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代银、邵阳市金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1年11月24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邵阳市金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2011)北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全部履行了义务,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