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麒某(周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某公司)与河南知天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知天行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原告麒某(周口)置业有限公司(原审原告、重审反诉被告)。住所地:周口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戚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辛治廷,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丁新民,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知天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重审反诉原告)。住所地:洛阳市X区X路X号雅安名城06D室。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