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张某与曾某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

委托代理人李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曾某。

原审被告张某。

上诉人张某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X区人民法院(2011)朝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1年4月,张某起诉至原审法院称:我系张某的母亲,曾某系张某的前妻。2001年4月,我丈夫张某代表全家所有成员与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补偿给全家坐落于北京市X区南湖中园xxx楼X号、X号二套住房(以下分别简称X号、X号房屋)。后经我和张某与张某、曾某协商,其中X号房屋归我和张某所有,X号房屋归张某、曾某所有并登记在曾某的名下。此后,我和张某在X号房屋生活,张某、曾某在X号房屋生活。2007年4月,张某去世。张某、曾某于2009年8月将X号房屋出售,并同我协商后暂住于X号房屋。2009年10月,张某、曾某离婚。现我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曾某向我腾退X号房屋。

张某辩称:母亲张某所述的情况均属实,我同意其诉讼请求。

曾某辩称:张某所述的情况不属实,其所述的二套房屋均系我和张某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张某同意我在X号房屋永久居住。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张某作为被拆迁人与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载明:在册人口为4人即张某及其妻子张某、儿子张某、儿媳曾某;补偿房屋为北京市X区南湖中园xxx楼x单元X号和X号二套房屋。此后,X号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2007年,张某去世。2009年9月,曾某户籍迁入X号房屋。2011年3月11日,X号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

经询,张某系因担心张某将X号房屋出售,故要求过户到其名下,曾某并不知晓该过户事宜。张某、曾某均表示已在X号房屋内共同生活了四、五年。张某表示张某、曾某自X号房屋出售后开始在X号房屋内与其共同生活。目前,张某及张某各使某一间居室,曾某在客厅居住。张某、曾某表示其二人目前无其他住房。

庭审中,张某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用以证明曾某于2009年8月将X号房屋出售给案外人王某。张某、曾某对此均不持异议。曾某提交《离婚协议书》,用以证明其与张某于2009年10月20日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登记在张某名下的X号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曾某有权永久居住,在此期间张某不得出售该房屋。张某、张某均认可《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但张某表示关于曾某居住的约定没有效力,张某表示现不同意曾某居住X号房屋。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离婚协议书》、户口簿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某、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X号房屋原登记在张某名下,其有权对X号房屋进行处分。根据《离婚协议书》约定,张某已明确同意曾某在X号房屋内居住,且签订该协议时,张某已与张某、曾某共同在X号房屋内生活一定时间,其对此应当知晓。张某系在张某、曾某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获得X号房屋产权,且其与张某亦认可曾某并不知晓该过户行为。考虑到上述情况及曾某目前无其他住房的现状,曾某目前无需向张某腾退X号房屋。张某同意向张某腾退X号房屋,予以准许。据此,原审法院于2011年7月判决:一、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北京市X区南湖中园二三三楼五单元一0一号房屋腾退给张某;二、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张某不服,持原诉理由上诉至本院,坚持要求曾某腾退X号房屋。曾某、张某均同意原判。

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无异。

本院认为:X号房屋原登记所有权人为张某,张某、曾某离婚时,二人签署《离婚协议书》载明X号房屋归张某所有,曾某享有居住权益。此后,张某将X号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为其母张某,曾某对此并不知情。而张某知晓X号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及张某、曾某在此居住的情况。现在X号房屋之外,曾某无其他住房,张某以其自张某处取得X号房屋所有权为由,要求曾某腾退X号房屋,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35元,由张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至原审法院);二审案件受理费70元,由张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王羽红

审判员张某

代理审判员李某

二○一一年x月xx日

书记员刘莹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