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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海勤超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勤超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年华,上海张年华(略)事务所(略)。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戴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唐秀红,上海市海华永泰(略)事务所(略)。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公司。

负责人高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崔冽,上海海义(略)事务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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