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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政府强拆房屋的时限是多少天?从何时开始计算?政府时限过期是否意味着无权强拆?城市房屋欠交土地费多久视为失去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政府公告房屋征收时限为2017年7.26日----8.31日,政府强拆的时限是多少天;具体从那一天开始计算的,政府时限过了是否意味着政府没有权利实施强拆了!还有城市房屋欠交土地费多长时间视为伤失土地使用权!上诉问题规定的具体法律条文!
提问时间:2021-05-3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你好,政府何时拆除由政府自行决定,时限没有规定的。
特邀律师
没有城市房屋拖欠土地费就视为丧失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用户
您好雷律师:房屋被征收人,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时限,政府强拆也是有时限的,我记得不是3个月就是半年,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特邀律师
你好,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天。
特邀律师
申诉没有限制,随时的都可以。
特邀律师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从收到文书开始计算。
特邀律师
你可能记错了,你可能是记到政府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期限去了。政府写是责令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的,政府可以强制拆除。政府何时签字拆除,是他自己决定的,没有时限。
特邀律师
……政府何时强制拆除……
特邀律师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用户
我想咨询的是政府强拆的时限计算开始时间,肯定有我看过但是忘记了是在哪个法律法规上看的了,复议是60天,诉讼是90天,准确的是2个月3个月!
特邀律师
强拆时限从政府指定自行拆除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政府限定当事人2017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否则政府强制拆除。那么政府强制拆除的期限就从2018年1月1日起算。
用户
我刚看到的通知日期为2017.5.5日内容为:此处房屋征收时限为2017.7.26----2017.8.31日,因你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影响工程进度,限你在三日内到拆迁办办理补偿协议,否则将启动强拆程序!您说强拆时限从那月那日计算!
特邀律师
这通知并没有具体说何时强拆。
特邀律师
只是说三日内没有办理补偿协议,启动强拆程序。强拆程序先要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当事人没有拆除的,政府才可以进行强拆。
用户
政府强拆的时限应该是从我放弃诉讼时效以后开始计算的,不是政府说哪天启动强拆程序就从什么时候启动的,强拆也有时限的,否则法院不会批准强拆的!我理解的对吗!
特邀律师
基本上正确。如政府发文拆房,你不在期限内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那政府在指定的期限过后就可以强拆。
特邀律师
政府强拆必须是当事人没有复议,没有行政诉讼,而且当事人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才是合法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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