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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11月5日与公司签署的劳务合同,有1个月试用期 25日我在上提出了离职,期间领导因为年末离职率扣

我与11月5日与公司签署的劳务合同,有1个月试用期 25日我在上提出了离职,期间领导因为年末离职率扣他2000元钱为由,让我请一个月事假明年在离职,我没有同意,11月28日我签署离职单与交接表的时候他也一脸不情愿说我不懂人情和语言攻击我,签完后公司领导把单和表收上去(他并不让我拍照留存根),告诉我过两天在通知我取走,并没有第一时间给我,他如果不给我,然后因为这两天我公司还给我排了工作时间,这两天我可以不去么,如果他因为这个这两天旷工告我违约?或者其他为由告我,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12-1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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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首先劳动者不用担心违约责任的问题。因为一般都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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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只要在公司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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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因为他今天与我签署离职单的时候的恶劣态度的情况,我怕他那边销毁了我的离职单与交接表,因提出离职的时候我在上与经理提出后当天工作的时候他并没有收取我纸质的离职报告,甚至三天也没有接收我的离职报告,的截图可以当证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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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离职申请书一式两份,你可以邮寄一份,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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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快递信息注明离职申请书,就是最好的证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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